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自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书涵所成立以来,经过律所各位同仁的不断努力,律所于2019年4月被... 详细>>
律师姓名: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1380100976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31410000MD0170672A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具体业务范围: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辩护人;
3、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代理申诉和申请再审;
6、代理死刑案件复查、代为申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
(一)基本案情2023年3月9日至10日,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受他人雇用、指挥,在浙江省某某市某某区接应上线人员从外地联系的提供银行卡人员,后使用上线人员提前租赁并配备驾驶员的车辆,载供卡人员在某某市... 详细>> [2026-09-12]
(一)基本案情2023年11月,被告人满某某经他人介绍与专门从事洗钱业务的团伙取得联系,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该团伙使用,并收集潘某、宋某、于某等人的银行卡、手机卡交给该团伙。洗... 详细>> [2026-09-12]
(一)基本案情2020年6月,被告人朱某接受赵某(另案处理)的委托,于2020年7月上旬安排运输船前往赵某指定海域过驳海砂后再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同年7月3日,朱某指使被告人刘某驾驶兴宁85船从广东东... 详细>> [2026-09-12]
(一)基本案情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安某某、陈某某、郭某三人合谋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人转移资金牟利。安某某在网上与电诈集团的犯罪分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郭某的多张银行卡账户用于接... 详细>> [202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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