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自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书涵所成立以来,经过律所各位同仁的不断努力,律所于2019年4月被... 详细>>
律师姓名: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1380100976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31410000MD0170672A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具体业务范围: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辩护人;
3、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代理申诉和申请再审;
6、代理死刑案件复查、代为申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认罪认罚意见》)中,对认罪认罚的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 详细>> [2026-05-25]
答疑意见:对于刑事案件中认定“违法所得”是否应当扣除成本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素有争议。非法经营犯罪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获利数额,即以行为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非法经营数额... 详细>> [2026-05-25]
近年来,传销活动涉及的领域持续扩张,呈现出脱离实物商品的趋势,越来越多地采取编造股票期权、虚拟货币投资等名目,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引诱他人参加,进而骗取财物。这就使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 详细>> [2026-05-25]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犯罪的客观方面都存在欺诈行为,并且资金崩盘前加入的接盘人会存在损失,因此要甄别两罪之间的界限,实现准确定性,需要厘清以下区分要点:犯罪目的不同通常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意图无依据或... 详细>>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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