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自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书涵所成立以来,经过律所各位同仁的不断努力,律所于2019年4月被... 详细>>
律师姓名: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电话号码:1380100976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31410000MD0170672A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2017年5月8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其... 详细>> [2025-06-08]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关于“公... 详细>> [2025-06-08]
为了打击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且配套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对... 详细>> [2025-06-08]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在明知相关财物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故意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手段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从刑法理论视角审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详细>> [2025-06-08]
以推广、买卖国学(课程)为名实施犯罪的案件频发,本文结合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涉诈国学案件的常见模式,探讨此类案件的入虚假广告罪逻辑和辩护思路。刑法上的诈骗罪,是指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 详细>> [2025-06-01]
众所周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的是传销活动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 详细>> [2025-01-05]
说起国学,映入脑海的通常是中国古典文集。实质上就是以中国古代经典进行研究学习对象,以从中汲取营养,服务当下的一种学科。中国历史灿烂悠久,经史子集等大量的古籍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给我们当下以智慧。但是,... 详细>> [2025-01-05]
一、国学传承不是违法犯罪很多人认为以卖国学课程服务为噱头的传销活动是“伪国学”,将其确定为传销犯罪基本没有太大争议,完全符合传销的定义。实则不然,因为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国学推广或者说传统文化培训根本无法... 详细>> [2025-01-05]
在司法实践中,寻章摘句的伪国学教育、“挂羊头卖狗肉”以国学为名的购物、投资等国学推广行为会被认定为传销犯罪,那么办案机关在认定相关行为构成犯罪时,其所遵循的入罪逻辑是什么呢?一般而言,入罪逻辑的构建遵... 详细>> [2025-01-05]
当前对于“刷单炒信”涉及的各链条主体刑事责任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将刷单平台以及空包网站经营者均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对于网店经营者来说,其若以提升信誉为目的,通过平台和刷手进行正向刷单... 详细>> [2024-12-30]
Copyright © 2018 www.shuhan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3803767683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